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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市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鞍山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8

一、来鞍就业有保障

  1. 生活补贴

    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3年期每月2500元、1200元、600元生活补贴。

    联系电话:0412-55360332.

  2. 购房补贴

    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在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7万元、4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联系电话:0412-553603.

  3. 面试补贴

    非在鞍高校毕业生到鞍山地区民营企业参加面试的,给予一次性200元的面试补贴。

    联系电话:0412-5539184.


二、实践锻炼有见习

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见习期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电话:0412-5540859.


三、企业吸纳有奖励

  1. 企业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

    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联系电话:0412-55360332.

  2. 见习基地奖励

    获批国家、省、市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用人单位,分别按规定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联系电话:0412-5540859.


四、自主创业有帮扶

  1. 创业场地补贴

    毕业5年内在我市首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可申领1万元-2万元的首次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时间最长2年)。

    联系电话:0412-22382132.

  2.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不超过两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联系电话:0412-5536033.


五、基层就业天地广

  1. “三支一扶”计划

    毕业生到我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给予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录等待遇。

    联系电话:0412-55408602.

  2. 特岗计划

    毕业生到我市各县(县级市)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按中小学教师标准给予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联系电话:0412-2698031.


六、能力提升有培训

  1. 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后,可以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联系电话:0412-85220012.

  2. 免费创业培训

    高校毕业生到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并取得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联系电话:0412-8560028


七、困难群体有援助

  1. 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困难类型的本市普通高校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联系电话:0412-55408602.

  2. 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

    针对困难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提供岗位信息、组织培训见习和提供就业服务,确保100%就业。

    联系电话:0412-5539184


八、就业手续及时办

  1. 毕业生档案服务

    毕业生离校时,要及时办理档案转递、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并记得查询档案转递去向。毕业生档案不能个人保管、自带转递,需要由高校按规定寄往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412-55324192.

  2. 我市档案管理服务

    机构单位: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部门:人事档案代理服务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联系电话:0412-551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