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大创项目。
二、验收方式
1.重点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评审材料由创新创业学院存档(以下两种大创项目结题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评审项目
确保项目已完成预期成果(如竞赛获奖、知识产权等具有明确考核性),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免答辩申请登记表和项目结题书,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审。若没有通过书面评审则需与答辩评审项目一起参与答辩。
(2)答辩评审项目
除成功通过免答辩评审外的其他项目均需参加答辩评审。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答辩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在QQ群联络发布,参加答辩的项目采取5分钟PPT汇报+5分钟现场问答的形式。
2.一般项目(院级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参照重点项目组织验收工作,评审材料转交创新创业学院存档。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5月1日前,重点项目的学生负责人进群(二维码见下图,每个项目限1人进群,进群申请“项目名+姓名”,否则不予通过)。

2.5月5日前,申请免答辩的重点大创项目学生负责人需完成填写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免答辩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和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见附件2或附件3),并将含有项目组和指导教师签字的PDF文件打成压缩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797948031@qq.com”,邮件命名:“学院+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3.5月9日-15日期间,申请免答辩未通过项目和答辩评审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统一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QQ群里另行通知。
4.5月16日前,完成2024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答辩工作,公示重点大创项目验收结果。
5.各分院参照以上时间组织一般项目(院级)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5月16日前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并于5月20日前公示一般大创项目验收结果。
四、其他
1.各分院制定一般项目(院级)评审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工作方案报备创新创业学院。
2.各单位选派大创项目结题工作联络人与创新创业学院对接相关工作。
3.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和评审工作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关达人
电话:13190450697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