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沈阳工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请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
本批次项目申报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级,其中校级为一般项目,其他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为自筹项目,省级、国家级项目可申请资助,申请重点项目支持需结合现代产业学院开展项目研究。
二、申报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独立完成。具体可分为如下类别:
1.知识产权类:以科技创新、新设计、新产品、新工艺、新系统或进行实质性的改进为主要内容,围绕某一特定专业领域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形式以科技论文、发明创造等知识产权为主。
2.竞赛储备类:以参与竞赛为目的,结合科技竞赛开展的各类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以学校认定的省级以上竞赛成绩为主(学校认定的竞赛名录详见附件1)。
3.成果孵化类: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科研、实践或市场推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在创造市场价值和提升学校声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果形式以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为主。
4.实践活动类:以科技创新为基本形式,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等相关实践活动,成果形式以开展实践活动的实物作品和活动成效为主。
项目申报类别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允许修改,项目结题将依照各类别所对应的成果形式进行审核。
(二)创业项目
1.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成果形式以商业计划书和行业调研报告为主。
2.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建议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要求以科技型创业和商业模式创新为主,项目具有可行性。成果形式以成立企业和形成商业实践报告为主。
三、立项范围
(一)创新训练项目
项目内容符合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规定。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论证充分,且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立项内容涵盖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学生自主发明、创作、设计、调研的能够面向社会热点问题(智能制造、东北经济振兴、人工智能、环境保护等)的研究项目、调查报告以及多学科交叉类项目;
2.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国创赛、挑战杯、机械设计、节能减排等)前期研究相结合的研究项目;
3.教师教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
4.往届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等已经通过结题验收且具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5.有利于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的其他项目。
(二)创业项目(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项目选题要求满足社会需求、目标明确、立论充足、技术可行、效益可观、实践方案合理、实施条件具备。不支持“摆地摊”、“小批发”或“连锁加盟”式以单纯营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创新的创业实践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
1.申报学生
(1)申请者为在校学生,自主性强,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申请者必须是团队(不得少于3人)。本批次立项中,每名学生只能申报参与1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2)要求项目团队必须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赛事活动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积极参与其他创新创业赛事。
(3)有意向或已选择外出交流的学生不建议申报创新训练项目。2.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团队可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组成,其中校内指导教师为自有专任教师和管理岗教职工,外聘教师等同于校外指导教师,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参与项目指导工作。
(二)创业项目(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1.申报学生
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者须对创业活动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每个项目不超过5人。同样每名学生只能申报参与1个项目的研究工作(该名额与创新训练项目共享)。
2.指导教师
创业导师要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创业理论与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对创业项目给予技术指导和商业指导,要根据学生创业项目制订的计划,结合创业实际情况,认真履行指导职责。
(三)优先支持
项目申请中包含以下要点的将给予优先支持
(1)项目研究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
(2)项目研究利用产业学院实践教学装置
(3)项目研究结合学校“语言”+“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
(4)项目研究成果可以开展成果转化、满足社会需求
(5)项目研究成果可以解决学校发展、教育教学运行和管理方面实际问题的其他项目。
五、立项指标分配
各专业应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工作,参与学生总数应不低于本专业在校生总数的25%。
六、项目运行周期与经费安排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般周期为1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经费来源上,可分为资助经费项目(重点项目:省级和国家级)和自筹经费项目(一般项目:校级项目)。具体资助金额以学校相关激励政策为准。
七、项目评审形式
项目负责人通过所在专业申报,各专业负责人组建评审小组以书面评审形式完成项目评定(可以参考附件4作为评审依据),并完成级别的推荐(其中省级及以上项目的数量为总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一;国家级项目的数量需为省级及以上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一)。
八、日程安排
1.立项申报(2025年5月)
要求各单位积极宣传,利用多种渠道确保通知到全体同学,同时为学生组队、师生互选提供帮助。项目申报由学生负责人所在单位指定联系人汇总,并根据项目类别将附件1(或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的PDF文件)上报创新创业学院。
2.材料汇总、书面审查(2025年6月)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上交的申报立项项目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确定支持的自筹经费项目名单和资助项目名单。
3.项目实施及结题验收(2025年6月-2025年11月)
项目获批立项后,各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开展项目研究工作。2025年11月进行项目结题答辩检查。结题验收将依据项目所属类别实施分类考核机制,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立项等级预期成果要求,项目组成员为项目成果第一作者的至少1项。
结题验收阶段,学校将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答辩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4.其他
经学校研究重点支持的项目一事一议。
九、相关要求
(一)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各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通知要求向创新创业学院申报。
(二)项目申报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关老师 QQ:2797948013
附件:
1.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4.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细则
沈阳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