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4 年沈阳工学院本科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推动材料学科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中 注重培养大学生的严谨的工作作风,加强大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实践能力的训练,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以竞赛为契机, 将创新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本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个参赛学生指导教师不超过 2 人, 报名前要在老师指导下练习磨金相 2 次以上。
2.本次比赛试样(20 钢)和砂纸等用品均由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金相实验室提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本次竞赛在规定的时间对指定的金相试样进行预磨操作,试样抛光,试样浸蚀,显微观察,最终根据金相图像质量作为评分标准。
2.竞赛方式:现场赛,赛前先进行基本知识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比赛最终根据排名选出 30 名学生参与省赛,并将试样拍照,低倍和高倍各两张提交到省里评选。
3.报名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2 日-4 月 20 日,扫码报名(微信、QQ 均可)并即使加入 QQ 群:361542880,由于场地和时间有限,报名人数上限为 100 人。
4.比赛时间
2023.4.24 周三 下午 13:00-16:00(如果因为其他活动导致不能按时开展,会另行在QQ群通知)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承办单位: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教研室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评审,比赛时间:每组作品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2.各参赛队员按照抽签顺序和安排的时间,提前 30 分钟在竞赛场地外等候,场地服务人员告知后,可以进入场地,裁判员示意开 始比赛后,参赛队现场进行比赛。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初赛采用排名赛,根据选手得分排名次,取前 30 名。
2.决赛过程中,决赛阶段选手由大赛秘书处赛前通过抽签随 机分组并确定出场顺序。
3.小组评审:将参赛作品按内容分成若干组,评审委员亦划 分成相应的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 规范”的原则,对每件作品进行打分。
4.决赛阶段比赛办法为:
(1)参赛选手需在开赛前 30 分钟到达检录处签到,领取样品并选取金相砂纸;
(2)开赛前 5 分钟,选手进入制样室,选择与自己号牌上号码相 同的干磨工位,检查设备(如有问题可向评委提出),做好准备工作,在工作人员宣布开始后即可开始比赛;
(3)选手需在 30 分钟内对样品的指定端面(未刻有样品编号的一 端)完成磨制、抛光、腐蚀等工序,最终制备出供评委评分的样品;
(4)比赛结束前 5 分钟,工作人员将予以提醒;
(5)工作人员宣布比赛结束时,所有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样品交给工作人员。
(6)评审委员会按照《辽宁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评审工作条例进行评分。
在比赛过程中,选手需遵守以下规定:
(1)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磨制、抛光、腐蚀和显微镜观察 等操作,缺少任何一部分操作都将被扣5分。
(2)磨样采用手磨 (干磨)或机磨方式进行磨制。
(3)比赛提供4种型号的砂纸供选手选用,选手需在签到处一次性选择、领取砂纸。每位选手最多只能选择4张砂纸。进入磨样室后,选手不得要求补领或换领砂纸。
(4)抛光布由工作人员在赛前统一安装。比赛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抛光布破损,选手可向工作人员申请更换抛光布,但不另行补时(不扣分)。
(5)样品经抛光、腐蚀后,需进行清洗烘干后方可使用显微镜观察。
(6)比赛过程中样品丢失,
可以申请领用新样品继续比赛,但不另行补时 (扣3分)。
5.评分标准
比赛采用统一的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要求 |
类别 |
得分 |
1 |
金相图像 质 量 (70 分)
|
组织正确度 与组织清 晰度 (40 分) |
几乎看不清组织 |
0~5 分 |
可以辨别组织、组织较正确 |
6~15 分 |
组织比较清晰、组织正确 |
16~25 分 |
组织清晰、组织正确 |
26~35 分 |
组织很清晰、组织正确 |
36~40 分 |
划痕 (20 分) |
划痕粗大且很多 |
0~5 分 |
划痕数量中等 |
6~13 分 |
划痕很少或没有 |
14~20 分 |
假象 (10 分) |
假象严重程度 (没有假象得满分 10 分) |
0~10 分 |
2 |
样品表面 质 量 (15 分)
|
宏观划痕 及 样品清 洁程度 (8 分) |
污迹、坑点、宏观划痕多 |
0~3 分 |
污迹、坑点、宏观划痕中等 |
4~6 分 |
污迹、坑点、宏观划痕少或没有 |
7~8 分 |
观察面平整 (5 分) |
有明显坡面
|
0~2 分 |
坡面小基本平整 |
3~4 分 |
很平整 |
5 分 |
样品磨面倒 角 (2 分)
|
目测,视倒角质量给分 [标准倒角为 (0.5~1) mm×45°] |
0~2 分 |
3 |
操作规范 (15 分)
|
引导学生 良好实验 习惯 |
磨制操作
|
0~5 分
|
抛光及反腐蚀操作 |
0~5 分
|
显微镜操作 |
0~5 分
|
4 |
其他规定
|
选手在刻有编号的断面上进行磨制导致样品编号无法识别的,成绩计为零分。 在工作人员宣布比赛结束一分钟后仍未上交样品的,样品不再送交评委评分,选手成绩记为零分。 比赛过程中样品丢失申领新样品,每一次总分扣除 3分。 |
辽宁省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竞赛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
序 号 |
分 类 |
内 容 |
扣 分 |
1 |
预磨 |
手磨(干磨)时加水 |
扣 3 分 |
未整理工作台面 |
扣 2 分 |
2 |
抛光、腐蚀 |
直接往样品上倾倒腐蚀液或直接将样品完全置于腐蚀液容器中 |
扣 3 分 |
腐蚀样品时不使用竹夹子夹而是用手直接拿脱脂棉球蘸取腐蚀液 |
扣 3 分 |
腐蚀后未用清水冲洗试样 |
扣 2 分 |
随地乱扔脱脂棉球 |
扣 1 分 |
抛光机使用完毕后未关闭电源 |
扣 1 分 |
3 |
显微镜 |
观察前未将试样吹干 |
扣 2 分 |
观察时用手直接移动样品而不是调整载物台 |
扣 2 分 |
使用粗、细调节手轮时顺序不规范, 用力过猛 |
扣 2 分 |
显微镜使用完毕后未关闭电源 |
扣 1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