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沈阳工学院“国粹印象”民族音乐
文化创新创意大赛活动的通知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有效提升广大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的认识度,学校拟举办沈阳工学院“国粹印象”民族音乐创新创意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国粹印象”民族音乐文化创新创意大赛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24日-4月30日
三、主办单位
学生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四、参与对象
沈阳工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竞赛征集内容
本次竞赛分为两个组别:
1.民族音乐艺术表演:
(1)民族器乐演奏:器乐独奏或合奏;
(2)民族舞蹈:舞蹈表演中融合民族音乐元素的剧目;
(3)跨界融合表演:表演形式内容需结合民族音乐元素。
2.民族音乐文化创意设计:
(1)静态设计:平面设计包括海报招贴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插画、漫画等;
(2)动态设计:视频类(微电影、短视频、纪录片等),动画类(二维、三维)等。
六 、竞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为原创或改编,内容积极向上,符合活动主题,如发现抄袭或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2.表演类节目时长5分钟以内;
3.设计类作品要健康向上,充分展现大赛主旨,紧密围绕大赛主题进行创意设计与制作。图片以及视频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可适当添加字幕、特效等;
4.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使用、展示和宣传。
七、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作品投稿(3月24日-4月30日)
参赛人员可在活动期间内,将作品视频及报名表(附件)最晚于4月30日16:00前上报到指定邮箱1153722947@qq.com,进行审核、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大赛相关补充可询问大赛联系人。
大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梓晗
电话:18841672721
第二阶段:评审阶段(5月6日-5月20日)
5月13日下午15:00于大学生活动中心505会议室,主办方将安排评委老师线下对所有参赛作品评审。评审老师通过对作品与主题的相关性、原创性、专业性、创新性4项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作品得分=相关性×30%+原创性×20%+专业性×30% +创新性×20%
第四阶段:结果公示(5月23日-5月25日)
评审结束后公布比赛成绩及评奖结果。获奖名单在辽宁省沈阳工学院学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供全体师 生监督、评议。
八、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颁发创新学分2分,到梦空间活动分10分。
2.二等奖:4名。颁发创新学分1分,到梦空间活动分5分。
3.三等奖:10名。颁发创新学分0.5分,到梦空间活动分5分。
所有获奖人员将获得易班精美周边一份。
九、其他
1.各组别上传作品时,作品内容不能显示个人信息,需要隐去包括所在学院、专业、团队成员、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
2.各类参赛作品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能够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含色情、暴力等因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意识形态与政治观点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符合民族价值观、公共道德价值,不侵犯他人权益,如有违反,组委会将取消参赛 者参赛资格。
3.参赛者一经报名参赛作品则视为参赛者授权承办方 使用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
4.活动最终解释权学生处(校团委)所有。

学生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5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2025年沈阳工学院“国粹印象”民族音乐文化创新创意大赛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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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
□ 1.民族音乐艺术表演 £ 2.民族音乐文化创意设计 |
重要承诺 |
我承诺,本作品未抄袭其他已发布的作品。 |
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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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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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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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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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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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素材来源 |
□ 我保证此作品是我的原创 □ 我使用了素材 |
本作品附件格式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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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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