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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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大学生商科综合能力大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5

竞赛目的


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 搭建一流的教学交流与共享平台,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 赛教结合的方式共同促进各高校商科教学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升各院校的商科教学水平和新商科人才培养质量, 提高参赛同学创新、 创业、 创造能力。

竞赛规则

1.参赛者必须是具有学籍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不限专业。

2.参赛队以学生组队形式参加。每队参赛队员只能由3人组成,每个学生至多参加一个队。每队可以有1至2名指导教师,每位教师可以指导多个参赛队。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所在学校、联系方式等以备查验,如冒用他人姓名申报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3.竞赛设定破产标准,破产判定标准为系统中F模型显示连续两年出现“破产区”提示即为正式破产,破产公司将从竞赛中删除。非法篡改数据或利用其他方法导致决策数据超过软件规定的上限值或低于软件规定的下限值,违规公司将从竞赛中删除。

4.全国赛赛程分为校内赛、地区赛、全国半决赛、全国总决赛4个环节。

5.半决赛环节将全国所有参赛队伍进行混编分组,最终按照全国总决赛名额,确定每个小组的晋级资格数量,且每个学校最多选取一支队伍进入全国总决赛。

6.参赛团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存决策数据,如果决策数据未在规定时间内保存,系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决策。保存决策数据时各参赛队伍需要有一定提前量,避免在最后时刻因网络堵塞导致无法保存决策数据,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各参赛队伍自行负责。

7.进入全国总决赛并进行现场竞赛的参赛队伍差旅费及食宿自理,承办全国总决赛院校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如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地震、水灾、旱灾、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全国总决赛资格。若有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必须提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待组委会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总决赛。

8.总决赛报到现场将根据报名信息对参赛队伍成员进行身份核验(身份证或学生证),身份信息不符者将禁止参加全国总决赛。

9.参赛队伍在竞赛环节中如有作弊、代打、突破软件限制或干扰其他队伍进行正常竞赛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违规参赛队伍警告、严重警告、取消参赛成绩的处分。

报名方式

每支参赛团队都需登录商科大赛数字化综合管理系统(http://www、xskds、com/1ogin.aspx)进行在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