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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市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葫芦岛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0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我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60%的12%给予补贴;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60%的4.6%给予补贴,不足12个月的按其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办理流程:补贴对象持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常住地社区申请补贴,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供咨询和受理。


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我市辖区内毕业学年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经县区级及以上低保、孤儿、残疾、扶贫等相关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家庭中的毕业学年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所在学校申请,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供咨询和受理。


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我市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给离校2年内 (自毕业证所注日期起的2个自然年)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 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由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分为3-12个月,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包括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不超过40元/人月,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00元/人月。对见习期留用率在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补贴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财政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

办理流程: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供咨询和受理。


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政策内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首次在葫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申领创业场地补贴5000元/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办理流程: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供咨询和受理。


实施兜底帮扶政策


政策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已脱贫、边缘易致贫)家庭和符合困难条件的我市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利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

办理流程: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供咨询和受理。


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咨询电话


兴城市: 0429-5889025

绥中县:0429-699014

           0429-6999012

           0429-699019

建昌县:0429-3608335

连山区:0429-2216816

龙港区:0429-3051027

南票区:0429-4195001

葫芦岛市本级:0429-3159706


高校毕业生2023年免费专业转换培训


培训对象:葫芦岛籍或在葫芦岛高校就读的外省市户籍的2020年、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培训专业: 工业机器人操作及应用、大数据开发、人工智能开发、软件系统操作、数字新媒体制作、物联网应用、动漫制作、室内装饰设计、5G通信技术应用、美容形象管理、面点烘焙、数控设备应用与检修、新能源汽车维护等13个专业。

培训机构、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hld.gov.cn)上公布。

学员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培训机构报名参加专业转换培训,确定培训机构及培训专业。登录辽宁省就业人才服务网(www.lnjyw.net.cn),点击“转换培训”专栏,填报《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培训登记表》并打印、签字。市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对高校毕业生的就失业状态等信息,进行内部核查。开班前,高校毕业生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打印签字的《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培训登记表》(市外高校就读的葫芦岛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等材料,由市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到培训机构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咨询电话:315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