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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南】辽宁省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沈阳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0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凡毕业于我市辖区内国家统招普通高校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有求职创业意愿并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均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每人1000元。
申请要件:
一、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内容应明确毕业生系国家统招普通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并注明毕业时间、学历后加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公章。
三、低保家庭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残疾毕业生需提供市级以上残联部门颁发的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份。
五、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年度内的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及区县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家庭主要成员(以户口簿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内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特困毕业生需出具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一份。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安置
政策措施:
离校3个月内,对有求职愿望且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离校3个月内由区、县人社部门提供至少两次岗位对接援助,仍不能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服务对象:
全日制专科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市内九区每人每月1810元,二县一区一市每人每月154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职工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执行。

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
申报材料:身份证和毕业证( 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补贴本人盛京银行卡。补贴标准:养老医疗保险:按照实际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申报条件:我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离校未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对象:
一、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首次购房(2017 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沈阳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 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我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我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所需要件:
1.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毕业生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籍留学生护照、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在沈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其他用工形式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在沈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官网打印),申请人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还需要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申请人编制证明。
申请人在沈创业的需提供:申请人须为企业法人,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应及时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予补发。毕业五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申报期限为毕业证书发放五年内,申报期不足一年的,可延期至《不动产权证书》下发后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毕业五年内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7 年1月1日后签订),申报期限为房屋《不动产权证》下发后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购房时间的申请者,还需提供网签合同复印件。
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所需要件。
1.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技师本人身份证、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首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近期在沈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官网打印)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补贴标准:
博士毕业生6万元、硕士毕业生3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1万元。

吸引人才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对于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沈阳、首次来沈就业创业且原籍非本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5 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及技师以上(含技师)技能人才(<35周岁),可享受博士毕业生1250元/月,硕士毕业生850元/月,学士毕业生和技师及以.上的技能人才500元/月。(≤2年)
对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原籍非本市), 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35 周岁)、硕士(<30周岁)和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的学士(<25周岁),以及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的学士( <25周岁),可享受博士毕业生800元/月,硕士毕业生400元/月,学士毕业生200元/月。(≤3年)
以上人员要求在我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过我市公租房政策。大中专学生创业场地补贴
对象:各类高中等学校毕业5年内未进入孵化基地(园区)首次在沈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租赁场地的毕业生(含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校生可领取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每年6000元(其中困难家庭学生每年1万元),补贴期限2年。申报资料: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场地相关证件( 租赁协议)毕业证(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持学历认定证明,在校证明)和企业缴税凭证;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相关材料。
    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
对象:休学创业大学生、在读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要求:在沈初始创业,并首次入驻由市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委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辅导基地或省、国家级创业孵化平台,企业运营状况良好,给予“场租全额补贴”。
标准:租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年租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场地。方式:先交后补
补贴比例及时限:创业场地租赁费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注意:补贴仅可享受一次,不同孵化平台间不可兼得。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申报条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货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
服务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受户籍限制)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
招录条件:政治素质好,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象: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录人数:全市每年统筹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2020年计划开发2000个岗位)
期限及待遇:服务期限为3年。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应发,含五险- -金个人部分),并缴纳五险一金。
    高校毕业生“三支-扶”计划
对象:重点招募毕业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离校未就业的前两年度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条件:政治素质好,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沈阳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
对象:各类企业录用应届( 毕业一年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1000元的用工补助。
申报资料:《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 -次性用工补助申请报告》;《沈阳市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花名册》;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外籍留学生提供毕业证书、护照等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