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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场监管局“十二项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06

为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十二项新举措,着力从便利市场准入、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营造健康和谐的企业成长环境入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十二项举措如下: 

一、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的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二、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企业设立登记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全面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制。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特殊原因需延长的,经批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药品经营许可筹建现场验收缩短至5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最多跑一次”“零见面审批制度,精简登记材料、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

 

三、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落实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取消省局委托下放的6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保留的许可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先证后核、一企一证。

四、优化药品流通市场准入机制

 

加大民营药品经营企业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开办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支持具备现代化物流水平的民营药械批发企业开展第三方委托储存配送药品业务。

 

五、不断创新监管方式

 

依托全省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六、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根据信用状况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严格执行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避免选择性执法和执法随意性。

七、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存在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协助省局查处利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经营者垄断案件,使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八、推动政策精准落实

 

依托省小微企业名录库,提高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知晓度、透明度。借助小微企业名录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推动个转企扶持政策精准落地。

 

九、拓宽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股权出质、债权转股权、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登记职能,帮助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十、降低融资成本

 

加强与邮储银行合作,实施百亿送贷行动,疏通金融进入小微企业渠道。加大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检查工作力度,依法查处与贷款捆绑的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缓解企业资贵问题。

 

十一、夯实质量基础加大品牌建设力度

 

发挥标准化基础性作用,对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范畴的给予优先立项,鼓励民营企业承担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增强品牌意识。组织开展计量提升服务和质量认证帮扶活动,进一步完善计量管理制度,扩大质量认证覆盖面。

 

十二、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引导民营企业围绕企业专利情报检索、专利导航、专利风险防范等内容,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加快形成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优势。加大贯标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贯标知识辅导,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 

 

 

民营经济是“信心”经济。只有形成尊商、敬商、重商、爱商的氛围,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民营经济的发展才会更快地迎来真正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