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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29

 

 

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沈工教学发[2016]45号)(附件1)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各教学单位实际情况,现开始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学院师生进行申报,并填写《沈阳工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

1.各教学单位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大创计划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对本年度大创计划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及项目开展情况作出承诺和说明,并填写《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各级大创计划申报项目的评审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确定报送的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复核和审定,根据要求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到辽宁省教育厅。

3.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创计划项目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4.各教学单位申报项目时,每个项目原则上要求由1名指导教师和学生若干人组成。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1-5人),最多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最少3人,最多5人)。并且每个项目,需设学生负责人1人(之后往系统报名时,负责人报名,负责人在添加成员时无需添加自己,只添加其他项目成员)其中每位学生一年度只能负责1个项目,但可以参与多个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建设期为一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建设期的项目请于申报时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经项目所在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

5.各教学单位于202073日(周)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沈阳工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纸质材料1份,其中纸质版需要学院领导签字和盖章)、《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电子+纸质材料1份)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222关达人老师

附件1: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沈阳工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doc